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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前世如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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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程的长途汽车上,播放着陈奕迅的《十年》,林长青依旧坐在后车厢靠窗的位置上,品味着歌词中那种淡淡的忧伤,如同在体会着他自己的爱情。

    十年之前

    我不认识你

    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

    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

    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

    真是歌如人生,人生如歌,林长青的爱情,就像是把这首《十年》反复唱了两遍。

    前世,他与苏晓璐相识相恋,直到最后黯然分手,再一次见面后,两人真就只能如同朋友见面那般寒暄两句,再也没了从前恋爱时那种激情,哪怕林长青还爱着她,哪怕她还在等着林长青。

    这一世,林长青回到了十三年前,再一次见到了十三年前的苏晓璐,两人却是见面不相识,成了陌路人,连朋友的寒暄都没有了,只剩下林长青自己一人知道,面前这个还是幼童的女娃娃,将来会是他眷恋一生的女人。

    恐怕连将来的苏晓璐都不一定记得,在数年前某个春日的傍晚,她与林长青在一个树荫下见过面,风儿吹拂起她头上的短发,她依然喊他“大叔”,然后他走过,然后她离开,谁都没有说话。

    或许多年以后,她也早已忘记了这个邂逅,也忘记了那个在树荫下哭得歇斯底里的“大叔”,也只剩下林长青自己记得,那一天的邂逅,完全验证了泰戈尔的那首诗: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苏晓璐,这辈子还会注定变成他林长青的魔咒!

    这就是宿命!

    轮回之后,依旧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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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程路上林长青又坐了四个小时的汽车,返回莱市时,已经是第二天了。

    在学校里林长青只请了四天病假,今儿貌似有些延期了,林长青不敢再在市区里多待,打了个的士赶紧赶回了学校。

    林长青所在的学校是莱市一所普通高中,书面上为“莱市第十七高级中学”,口语上一般都直接称呼为“十七中”。

    当年林长青是初三时跳级考的高中,本是一件说出来挺优越的一件事儿,然而到了高中,特别是升入了高三,跳级后的缺点就暴露了出来,底子薄,基础不稳固,所以林长青的成绩并不算是很优越,顶多在班里排个中等。

    他离开莱市时,确实跟学校请了病假,因为他前几天突然得了重感冒,发了高烧,早已请了病假在家里疗养,苏醒时还病躺在家里的床头上,母亲一人在家照顾她,苏醒后他只跟母亲单独多聊了几句后,便坐上了赶往烟城的汽车。

    所以,今儿算是林长青第一次回到了曾经的学校。

    高中时期,在林长青的记忆里其实并没有那么稳固,毕业十几年后,他已经逐渐淡忘了很多同学的模样,有的甚至连名字都记不清楚了。

    唯一能给他留下的印象的,或许只剩下当年那个脏乱差的“201宿舍”,还有与他睡觉头对头的好哥们李耀,睡在他上铺的兄弟吕祥,也就仅此而已。

    学校里还在上课,虽然今儿已经是周六,但是正巧这一周十七中不休息,整座学校鸦雀无声,走过教室窗口时,才能偶尔听到老师们激昂顿挫的讲课声。

    林长青循着脑十几年前的回忆,慢慢推开了“九班”的教室门,傻傻地站在门口,扫视着课堂里一排排坐着的当年的高中同学。

    记忆中一排排高高摞成“长城”的课本依然没变,“长城”后面是一个个脸上还有几分稚嫩的学生,林长青突然有些慌神,教室里这些青涩的脸庞,有些毕业后还有些联系,有些甚至已经“失联”了十几年,个个都很眼熟,个个却都喊不上名字来。

    “林长青,你站在门口干什么,还不快进来!”班主任老杨正站在课堂前面讲课,看到傻站在门口的林长青,忍不住出声喊了一声。

    林长青这才恍然惊醒,赶紧迈步走了进去。

    “林长青,你病好了吗?”老杨放下手里的课本,问。

    “好了,全好了。”林长青停下脚步,说。

    “嗯,这几天你可落下不少课了,找同学复习一下,马上就要高考了,可不能关键时候掉链子,回你的座位上去吧。”老杨挥挥手,算是放过了林长青病假多休了好几天的事儿。

    “回到座位……可哪个是我的座位呢……”

    林长青却没有移动脚步,一时有些茫然,毕竟他的高中时代早已过去了十几年,哪里还记得当年自己的座位在哪。

    好在今日教室里并没有第二个人请病假,硕大的教室里林长青只微微扫视了一圈,便在北边倒数第二行发现了一个空座,记忆中貌似他曾经做过那个位置,而且他的同桌还是一个长得不错眼睛很大的女生,至于名字,额,完全忘记了……

    林长青顺直走了过去,心里直默念:千万不要走错,千万不要走错……

    吸气,停步,转身,一屁股坐了下去,全班没有一人出声异议,林长青这才确定,这个座位就是他高三那年坐过的座位。

    同桌是一个女生,长得蛮漂亮的,特别是那双眼睛,很大,唯一一点瑕疵就是,因为眼睛太大,白眼球显得比黑眼珠有点多,如果戴上美瞳的话,应该完全可以遮住这点瑕疵,甚至还能锦上添花。

    只是现在才是2003年,美瞳还没有这座小城市流行,兴许等她上了大学,她自然就学会如何打扮自己,现在的同桌,还是个略带几分土气的少女。

    “喂,这几天在家里过的怎么样?”女同桌转头冲林长青笑了一下,算是打了招呼,轻声问。

    “还好,还好。”林长青连她的名字都还没想起,只能干巴巴的小声回她。

    “喂,五班的孙佩瑶给你回信了,喏,在你桌洞里。”

    “啊?”林长青楞了一下,“什么信?”

    “你给人家写的情书啊,人家给你回了。”

    “啊!”林长青叫了一声。

    “林长青,上课不要一惊一乍,好好听讲!”老杨的粉笔头准确地砸到林长青的脑门上,林长青赶紧闭上了嘴巴。

    同桌一脸奇怪的多看了林长青一眼,耸耸肩膀转头听课,不再搭理他了。

    话说2003年那会儿,手机还没有普及到2016年时成为人手一部的东西,特别是在这座小县城里,学校又禁止学生佩带手机,所以每个班里只有寥寥几个人带着手机,大多数隔着班级的男女异性之间的主要交流方式,还是靠写“情书”这种最普遍的方式。

    这一晃都十几年了,林长青居然都忘记了曾经高中时,他还给其他班里的女生递过情书。

    从桌洞里掏出一个被折成三角形的彩色纸张,这应该是当年写情书时专用的纸张,颜色多彩,而且闻起来还有点清香,打开后首先一句话先映入他的眼帘:

    “叶儿滑落,不是秋风的错,错的是我,不该与你擦肩而过……孙佩瑶,假如人的生命是两道圆形的轨迹,那么我相信,咱俩就是两个圆相交的的那一点……”

    额,看到这,林长青感觉自己都要吐了。

    果然很像他当年的文笔,写个情书都透着浓浓的文艺情调,特别是开头那段现在看来“很二”的诗句,在当时是他写情书时必须有的标配。

    看着落款的日期,是在六天以前,林长青生病请假的前一天,而情书也是第二天下午就送回来了,最后一段空白处,被一根朱笔写了红红的四个大字——“不知所谓”!

    果然,还是被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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