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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拔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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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臣别哭了,挺大个男子汉,哭鼻子丢人不?”郝十三安慰尚且痛哭的余德臣。

    余德臣只有十六岁,白皙的面庞,透着几分青涩,一直学文,从来没有离开母亲的身边,而且又是敌我两个阵营,貌似他那老爹冷冰冰的,都不认他这个儿子了,怎能不让他哭泣。

    “十三叔,我这是第一次离开我娘!”余德臣抽泣道。

    郝十三也只有二十一岁,被五岁的安安叫叔叔也就算了,哪成想,这个十六岁的小伙子,居然也跟着喊叔叔,都把他喊老了,那也没办法,谁叫他少年老成呢。

    “得臣,你要是舍不得家,不愿意给我当参军,等我出了安庆的地界,我派你三十一哥送你回来,十三叔不是信不过你爹,只是为了安全起起见。”郝十三又安慰道。

    “十三叔,我理解你,你能远道送我娘和兄弟姐妹们回家,我都明白,我也不是不想给你当参军,我就是……我就是骑马还没和你好呢,呜呜——”余德臣想说自己想娘,但是又不好说出口,只好改口这般说,貌似他有多上进。

    猴子张三十一在一旁连连撇嘴,却插不上话。凭什么自己是三十一哥,郝十三这个老大就是十三叔呢?这不是明摆着占他便宜吗?

    “老大,那我们走吧!回庐州!”

    “不走!咱先找个地方扎营!”郝十三坚定的说。

    “不走留这干什么?难道,老大真想要靠咱们三百人,占这个安庆城?”张三十一不敢相信。

    “十三叔难道这是?还要跟我父亲讲和?那我不是还有机会见我爹娘吗?”余德臣这样的期盼着。

    郝十三的想法却很简单,这是一种赌徒的心里,赢了算罢休,平手都算是输。

    来了一趟安庆,什么也没捞到,本以为送归余阙的家眷,再不济也得让这个老顽固,感动的留下几滴眼泪吧,哪成想余阙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郝十三没有占到一点的便宜。

    这让他非常不自在,怎么也要有点收获吧?再不济,咱弄清安庆的布防,兵力部署什么的,也算没白来。

    择地扎营,入城打探。

    ……

    安庆城,不好进!

    流民被余阙安置在城外,进行屯垦,一律不允许入城的,郝十三的寿州、庐州城内,没有流民,也是源自朝廷的政令的。

    元朝的百姓,以及后来的名,百姓本人不能擅自离开户籍所在地,离开,必有官府开具的路引,才能通过路卡。

    元末尤甚,各地义军疯起,流民逃离自己的土地,四处游荡,给社会治安造成很大的隐患。

    余阙坐镇安庆,自然知道安庆地利位置的重要,更不敢擅自放流民入城。

    郝十三想进城,就必须弄到进城的路引。

    路引也好弄,在大路上安排几个手下,问过往的行人“借”,毕竟郝十三是干这个出身,自从第一次蹩脚的拦路剪径,被一个妇人一板砖拍晕后,一直没有机会从操就业。

    路引倒是弄到了,可惜只有一张,郝十三与手下兄弟争论了一番,这唯一的机会,和唯一的危险,自然落在他自己的手上。

    别人转述的东西,自然没有自己亲眼看见的真实。

    郝十三换了一身行头,身份是商人,路引上没有照片信息,蒙混过关很容易,郝十三顺利的进了安庆城。

    安庆城是安庆路的治所,地处长江咽喉,过往船只,何其繁多,街道上车水马龙,从未遭遇破城的安庆,周边遭遇战火的富户,多来安庆避难。

    就繁华程度上来说,郝十三的庐州、寿州,跟这安庆没法可比性。

    庐州城虽大,毕竟是内陆城市,经过左君弼的两起兵火,两次鏖兵,富户多被掳掠,破败不堪。寿州虽然没有遭遇兵火,毕竟是偏僻的山地小城,不是彼时袁术称帝时候的寿春,也不是彼时大楚国的都城郢都。

    “这个安庆城若是在我手中……”郝十三忍不住的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真个对安庆城垂涎三尺。

    想要,和得到,是两码事儿。

    军力方面,安庆城外有半军事话的屯垦军民,闲时屯垦,战时打仗,蒙元的赤马探,以及就地招募的军队,七八万之众,新近又从长江上游,来了个叫杨通贯,被朝廷赐名杨完者,率领号称十洞飞山的“飞山蛮”,安庆城的兵力,在二十万以上。

    防守器械方面,投石车,弩车,火炮,塞满城墙。

    等这一切被郝十三看在眼里之后,郝十三得出一个结论:

    以这样的军事实力,余阙不来庐州揍他,就算是念佛了,自己的万把军队若来安庆,分明就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碰。

    撤!回庐州,先屯垦屯粮再说,若图谋安庆,必须有水军,还得从长计议。

    “十三叔!”郝十三挤在人群准备出城,忽然听见一个稚嫩的声音喊他,他本能的回头。

    “安安?”郝十三回头,看见了余阙五岁的小女儿安安,刚刚漏出一丝善意的微笑,马上发现事情严重,浑身像触电一样的震了一下。

    “陌生人呼喊名字,千万不要回头,人体有三盏灯……”小说都白看了?郝十三这是着了哪般的魔?他此时想死的心都有。

    安安的母亲蒋氏倒没什么可怕的,关键是,余阙一双虎目如同电一般,将他穿了一个透心凉,还有余阙身后,二十个精壮的带刀侍卫。

    在大街上撞见这一家子,不是要命了?这可是人家的地盘。

    单挑余阙,郝十三都没有完全的胜算,余阙在庐州的勇猛,郝十三也是见过的,身先士卒,而且还有二十多个侍卫,又是在安庆的城墙之内。

    郝十三若不回头,余阙只当是孩童安安说的疯话,郝十三一扭头,那穿在丝质长袍的高大身躯,化成灰余阙也认得,他大公子余德臣,还在郝十三的手中呢。还有那双具有蛊惑孩童妇女的眼眼睛,看着就让人恨不得把他抠出来。

    好一个郝十三,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好一个郝十三,敢到我的安庆城撒野?

    好一个郝十三,穿上长袍我照样认识你!

    好一个郝十三,让你知道,什么叫瓮中捉鳖!

    “十三叔还有事儿,抽空陪你玩!”郝十三丢下一句没咸没淡的话给小安安,似乎还想保留一下自己的几分薄面,不至于让安安眼中高大上的十三叔,沦落为像被狗撵的偷鸡贼。

    可郝十三的脚下,就像是生了风一般,拔腿夺路就跑。

    恨,大地不能裂开一条缝隙,让他躲避,怨,爹妈没有给他插上一双翅膀,让他逃离这个绝境。

    不作死,不会死,郝十三自己给自己配了一副作死的良药,如今“良药”已经初见成效。

    余阙抽出腰刀,大手一挥:“逮活的”,日,跟老子抢亲情。

    二十个带刀侍卫,如同扑向猎物的鹰犬,冲向郝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