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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偶像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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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雪日化这边一结束,王子锐就和司艺馨、小萝莉贝贝一起前往了红叶酒店。

    到了红叶酒店,刚到红叶酒店的门口,王子锐就发现红叶酒店门口人山人海的,这让王子锐感到惊讶。

    仔细一看,都是一些主流媒体的记者,有电视台的,也有报社的,有本地,甚至还有外地的。

    王子锐看到那场面,不由得苦笑:“这场面是不是太大了,我这种不知名的人物实在不值得秋忆姐下这样的本钱啊!请这么多的记者朋友,那得花多少钱啊!”

    司艺馨瞥了王子锐一眼,淡淡一笑:“不花钱,这些记者都是自己主动来的,而且还生怕来迟了呢!”

    “不花钱,还怕来迟了?貌似为了我一个掌勺的,他们不至于吧?”王子锐很是费解。

    “你以为他们是为了你?”司艺馨白了一眼这个恬不知耻的家伙一眼:“你呢,厨艺确实堪称一绝,可他们又没吃过你做的菜,又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来捧你的场?他们有毛病不成?”

    王子锐点点头:“那倒也是啊!”

    可王子锐还是想不通,既然不是为了自己来的,那他们一个个争先恐后的跑来这里干嘛?

    “艺馨姐,那他们到底为了什么而来,我想你应该知道吧?”王子锐很是好奇,于是忍不住的问道。

    “当然知道。”

    “那快说说,他们不是为了我来的,那是为了谁来的?”

    “你还记得昨天晚上秋忆说之所以要这么快的就给你准备这个厨王盛典有一个很重好的原因吧?”

    “当然记得,她说正好她有一个朋友来,可以借着她这个朋友的名气来造就厨王盛典的声势,因为她到时候准备让她这个朋友当厨王盛典的特邀嘉宾,难道这些记者屁颠屁颠的跑来就是为了秋忆姐的朋友。”

    “算你猜对了。”司艺馨莞尔一笑:“你秋忆姐的这个朋友可不是一般人,她现在名气很大,走到哪里都会引来一大票的记者和粉丝。”

    “你说的是毕云熙吧!?”王子锐嘴角微扬,笑嘻嘻的说道。

    “你知道?”司艺馨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的?秋忆说要对你保密的,想到时候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的,你……你怎么这么快就知道了?”

    王子锐撇撇嘴:“毕云熙现在这么红,粉丝那么多,她要来景城,记者都来了,她的粉丝又怎么会没有一点动静?你看看,那么多粉丝,举了那么多的牌子,我想看不见都不行啊!”

    刚才离的有点远,王子锐看不清那些人举的牌子上是什么字,现在近了,王子锐可是看看的清清楚楚。

    毕云熙的粉丝号称“稀饭”,酒店门口围着那么的人,记者再多能有多少?更多的都是“稀饭”——毕云熙的粉丝。

    毕云熙的粉丝本来是号称“熙饭”、“熙粉”的,只不过现在的人上网的时候打字,当用拼音打出“xifan”的时候,一般拼音输入法默认的第一个词组都是“稀饭”,然后当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稀饭”的时候,毕云熙的粉丝成了“稀饭”,而不是“熙饭”了。

    事实上,王子锐虽然不怎么追星,可他也算是“稀饭”的一员。

    明星众多,有偶像派的,也有实力派的,毕云熙算是实力与偶像的结合体。

    目前为止,她还只是一名单纯的歌手,不过不久前众多媒体就报道说,毕云熙正准备打算进军影视圈。

    王子锐喜欢毕云熙,就是因为毕云熙的歌。

    不得不说的是,毕云熙的美貌与声音是王子锐喜欢的重大原因,当然毕云熙的歌旋律也特别的优美,在她温润柔美的悦耳声音诠释下,每一首都是绝对的火热。

    毕云熙是一个非常全面的歌手,不仅能唱,而且几乎所有的歌都是自己穿做的,包括词曲,更重要的是她还擅长诸多乐器,每一种乐器的表演水平都是极专业的水准。

    当然,抛开这些原因之外,王子锐喜欢毕云熙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毕云熙几乎没有负面新闻。

    她从来都是凭借自己的作品说话,不用绯闻这些低级的手段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毕云熙从出道至今也有四五年的时间了,可从来没有传出过和哪个男性有绯闻,有什么暧昧关系,这在混乱的娱乐圈是非常不多见的。

    因此她在歌迷心中的形象是完美的,她清纯甜美的长相,凹凸有致的身材,以及柔润细腻的声音,都是让歌迷迷恋的。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毕云熙的男粉丝是任何一个女歌手无法比拟的。

    因为她才是真正的女神。

    相比娱乐圈里容貌姣好曲线迷人曝光率很高但绯闻不断私生活并不怎么样的漂亮女星,这样的女神才是最完美的。

    司艺馨看了一眼酒店门口庞大的粉丝团,不由得苦笑了一声:“是啊!她现在这么红,粉丝这么多,到哪都人山人海的,想让人不知道是她都难啊!”

    王子锐也笑了笑:“真没想到,秋忆姐居然和毕云熙是朋友。”

    “是啊!她们是高中同学,关系很要好,高中毕业后,两个人上了不同的大学而已,毕云熙声音好听,喜欢唱歌,从小就受到父母的音乐熏陶,所以她顺理成章的考进华都音乐学院,在华都音乐学院读大一的时候就开始创作歌曲,你应该知道她的第一首歌是什么吧?”

    “不知道,我只知道她是因为《闺蜜》这首歌火的。”王子锐悠悠的说:“难道就是这首歌吗?”

    “不错,毕云熙喜欢音乐,性子比较恬淡,所以朋友并不错,尤其是要好的朋友,可以说,秋忆是她最要好的闺蜜,上高中那会儿两个人出双入对的,知道的她们是非常要好的闺蜜,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俩是百合呢!上大学分开之后,毕云熙就成了一个人,在华都音乐学院里形单影只的,她感到孤单,所以就特别的想念秋忆,于是那个时候她就创作了她人生的第一首歌《闺蜜》。”

    王子锐听后不住的点头:“那是一首好歌,在情歌泛滥的时代,关于友情这方面的歌实在是太少了,这首歌完全足以比肩当年周华健的《朋友》了,因为《闺蜜》将女人之间的友情给描绘的细腻温婉,极尽动人,词曲之中那淡淡的哀伤更会勾起听者对远在他乡的朋友的思念,绝对是一首极其难得的好歌。”

    司艺馨完全赞同:“你说的没错,当时毕云熙将这首歌发给秋忆的时候,秋忆听了一半就哭了,当时我在场。”

    “那我可得恭喜你了,再怎么说你也算是第一个听到这首歌个人啊!这可是非常有纪念意义的。”王子锐笑笑。

    但他脑海之中浮现的却是叶秋忆扑在她大学时的闺蜜好友司艺馨的怀里泣不成声的场景,那一定是非常感人而美好的画面。

    王子锐笑,只是想让气氛不那么的伤感。

    因为此刻的司艺馨已经完全沉浸到了那一幕往事的感伤情绪之中。

    司艺馨也笑了笑。

    但王子锐还是察觉到了她的眼圈有些发红,眼角有些湿润,大概是想到她和叶秋忆之间的点点滴滴。

    人生在世,你可以没有足够多的朋友,但能有这样一两个,足矣!

    “你应该不会想到,毕云熙能红起来其实还有我的功劳。”司艺馨整理了一下情绪,然后轻笑着说:“当时我就被那首歌迷住了,也被那首歌感动了,后来是我将那首歌发到了网上,我知道那首歌一定会红,但没有想到它居然会在短短三天的时间点击就破百万,一周的时间就蔓延了整个互联网。”

    王子锐笑道:“你应该想到的,因为听了,那首歌任何人听到后都会要忍不住的和自己的朋友分享,所以它绝对有理由在短时间内就爆红。”

    司艺馨很感慨的样子:“是啊!那的确是一首令人听后忍不住的想要和朋友分享的一首歌。”

    “所以,我想艺馨姐也一定和毕云熙成了好朋友吧?”

    司艺馨点点头:“是的,虽然我们见面的次数并不多,我和毕云熙的关系也还比不上她和秋忆,但我们现在也的确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儿。

    如果王子锐是司艺馨,也一定非常想和毕云熙这样的女孩子交朋友,再加上叶秋忆的关系,两个人很容易结下深厚的友谊。

    “说起来我也好好好的感谢一下艺馨姐你啊!不瞒你说,我这个人其实并不怎么追星,但严格来说,我也算是一名稀饭呢!”

    “喲,原来你还是一名稀饭啊!那待会就要见到偶像女神了,现在心里是不是特激动?”

    “当然激动,哪能不激动,不仅激动,而且还有些担心呢!”

    “担心什么?”司艺馨微微一愣。

    “我担心我会忍不住上去抱住亲她,而且是亲她的嘴。”

    “恶心,混蛋,你要敢那么做,我第一个不放过你。”

    王子锐::“……”

    车子好不容易才进了地下停车场,可停车场居然没有停车位了。

    可司艺馨好歹也算是红叶酒店的股东之一,所以负责停车场的保安还是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司艺馨挪出来一个车位。

    王子锐停好车后看着司艺馨:“艺馨姐,这也不能怪我,其实要怪你也应该怪毕云熙,谁让她声音那么迷人,唱歌那么好听,我……我忍不住啊!”

    司艺馨瞪着王子锐:“忍不住也得忍,别跟我开玩笑,云熙比较腼腆,尤其是对男生,她长这么大甚至连男孩子的手都没有拉过,你要真那么做了,不仅我和秋忆不会饶过你,就连毕云熙的粉丝也会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你的。”